多选题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中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行为? (    )
   A.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B.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C.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D.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的行为方式
    《刑法修正案(六)》第11条规定:“将刑法第182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该条规定可知,A、B、C、D项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