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两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A项,因长期吸毒被强制戒毒的工人刘某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拥有选举权。B项,被取保候审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周某符合选举权条件,拥有选举权。D项,林某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拥有选举权。C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由此可知,精神病患者唐某拥有选举权,若其不能行使权利,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故本题选D。[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修改,自2020年10月18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与本题相关的法条内容没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