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1)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合同负债应为不含税金额,储值卡金额中的增值税额应作为待转销项税额处理;当企业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更正分录为:
借:合同负债 (1000-1000/1.16)137.93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37.93
甲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为50万元,该金额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确认为收入。根据储值卡的消费金额确认收入,同时将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额确认为销项税额:
销售的储值卡应当确认的收入=(400+50×400÷950)÷(1+16%)=362.98(万元)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400/1.16×16%)58.0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收入 (362.98-344.83)18.15
合同负债 (400-362.98)37.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1
事项(2)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由于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甲公司不应确认其他应付款,同时诉讼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不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更正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210
贷:预计负债 21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 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 1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0×25%)1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5
事项(3)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甲公司处置该办公楼的合同将于2×19年3月份完成,即已获得购买承诺且预计出售将于一年内完成,甲公司应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更正分录为:
借:持有待售资产 1000
累计折旧 8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0
贷:固定资产 2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200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50
事项(4)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甲公司在商品买卖交易中为代理人,仅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平台及结算服务,并收取佣金,因此,甲公司销售电子购物卡收取的款项20万元中,仅佣金部分1万元(20万元×5%)代表甲公司已收客户(商家)对价而应在未来消费者消费时作为代理人向商家提供代理服务的义务,应当确认合同负债。对于其余部分(即19万元),为甲公司代商家收取的款项,作为其他应付款,待未来消费者消费时支付给相应的商家。
借:合同负债 (20-1)19
贷:其他应付款 19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5%)4.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4.75
事项(5)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该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下跌)100万己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借方),损失准备金额为50万元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贷方)。
借:其他债权投资 50
其他综合收益 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信用减值损失 1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25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0×25%)25
正确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0
借:信用减值损失 50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5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25%)37.5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0×25%)25
所得税费用 (50×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