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甲有限责任公司和乙有限责任公司拟进行合并。甲公司有三名股东,出资比例为:A股东人民币10万,B股东20万,C股东30万,股东会上A、B股东同意合并,C股东反对。乙公司股东会以2/3多数表决权通过了合并计划。甲、乙公司分别将合并事宜通知了各自的债权人,甲公告了三次,乙以电话方式通知。请问:甲乙公司合并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合法,因为:
   (1)甲公司股东会未通过合并决议。因为合并协议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应达到表决权2/3以上,但本案只达到30/10+20+30=1/2通过。
   (2)甲公司未通过合并协议,不应该继续合并事宜,不应再通知债权人。
   (3)乙公司虽然股东会通过了合并计划,但是由于甲公司的股东会未通过合并计划,也不应再继续下面程序,况且,电话通知债权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应公告三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