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杀乙,故意将下了毒的饭菜让丙(丙不知情)给乙送去,结果乙吃了下毒的饭菜中毒身亡。甲与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大小为标准,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另外还规定了教唆犯。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不知情,无杀人故意,不构成犯罪,因而甲与丙不属于共同犯罪。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