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委托监护
[解析] 《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对此可以从以下三层意思来理解:一是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原则上还是由监护人承担,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有约定的,仍由监护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然后监护人可以依约定向委托人追偿;三是受托人在履行监护职责的期间有过错的,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A为应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