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999年,李某与A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2004年4月份,B药业有限公司的A镇药厂开始生产。2004年7月7日,A镇渔政管理站接到李某报称其所养的各种鱼类发生大面积死亡的现象,即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拍照、清点,并对鱼死亡的原因进行排查,后出具了情况说明。
2006年7月,因B药业有限公司的A镇药厂超标排放污水,流入水库,导致该水库鱼类死亡。2006年7月,B药业有限公司与现在水库承包人张某达成协议并赔偿了经济损失。原承包人李某知道后,于8月1日要求B药业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在索赔无果的情况下,李某2006年11月9日将B药业有限公司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 B药业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3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B药业有限公司辩称,李某的起诉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且鱼的死亡与公司无因果关系,故要求驳回诉讼请求,不同意调解。
【正确答案】B药业有限公司的抗辩不能成立,因为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3年,李某的起诉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答案解析】关于李某的起诉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的问题,《环境保护法》第42条明确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故B药业有限公司辩称李某的起诉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不能成立。
【正确答案】本题当中的诉讼时效属于特别诉讼时效当中的环境侵权。
【答案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关于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而《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侵权诉讼时效的规定则是特别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存在中断情形。从2006年8月1日,李某因向B药业有限公司主张损害赔偿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006年8月1日李某在诉讼时效内向B药业有限公司主张损害赔偿,依法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