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2007年第115题]下列建筑物避雷设施中,哪一种做法属于二类建筑防雷措施?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参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11.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1.3.1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防雷电波侵入和防侧击的措施。
11.3.2 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闪器宜采用避雷带(网)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避雷带应装设在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屋角、屋脊、女儿墙及屋檐等),并应在整个屋面上装设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
7 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专设引下线时,其根数不应少于2根,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2)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作为防雷装置的引下线时,其根数不做具体规定,间距不应大于18m,但建筑外廓易受雷击的各个角上的柱子的钢筋或钢柱应被利用。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可不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