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对2009年1月1日至4月20日发生的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后,应调减原已编制的200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金额( )万元。
242.65
281.75
256.25
268.15
应调减的“应交税费”项目金额=170+48.75+25.5+37.5=28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