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6年,M企业在工业区内已依法登记拥有一宗工业用地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300m2,地籍号为5—20—30,使用年限为50年,登记时间为2006年3月5日。为抵押贷款,2009年企业经批准将其中北边一厂区土地使用权设定了抵押权。现因抵押权的实现,被法院判处拍卖,最后由Y企业拍卖取得位于该厂北边的7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问题
如何办理该宗地的变更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办理该宗地的变更登记手续的步骤为:
(1)M企业和设定抵押权的银行应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提出注销土地他项权利(抵押权)登记申请,土地登记机关按土地登记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Y企业和M企业应分别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限为Y企业与M企业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后15日内。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主要有:
①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②Y企业和M企业的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
③转让全同;
④原土地使用证;
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⑥税费交纳证明;
⑦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变更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具体如下:
①对Y企业和M企业提交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②进行地籍调查。因本宗地系分割转让,涉及界址的变更,必须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变更测量,宗地号变更为30—1和30—2;
③进行权属审核,重点应对土地使用期限、土地面积等进行审核,分别填写《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审批表》;
④注册登记,分别新建《土地登记卡》,在新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
⑤核发证书,收回并注销原土地证书,分别填制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