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二年内考上某名校的法学博士,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车相赠。”乙同意。一年后,乙考取该名校法学博士。关于甲与乙的约定属于( )。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甲乙约定, 乙在二年内考上某名校的法学博士,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车相赠,该约定中的给付标的物存在选择,所以关于甲与乙的约定属于选择之债。故B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