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在下列何种情彤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A项属于代为清偿问题,有明确法律依据。C项虽然为拾得,但不适用返还原物之诉,因此清偿债务也是有合法依据的。B项乙的房屋大幅升值并没有导致他人受损失,属于市场因素所致,也不是不当得利。D项乙取得田地被耕的利益,并致甲田地未耕的损失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