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即要约人与受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合同法》第20条规定的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20条规定了要约失效的情形: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约人拒绝要约时.合同成立成为不可能,要约当然归于消灭。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有承诺期限的,受要约人在该期限内承诺而成立合同。如果该期限届满,受要约未作出承诺,则要约自动失去效力。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承诺应当接受要约的全部内容,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实际上是一个新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