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某和王某正在磋商物流公司的设立之事。通大公司出卖一批大货车,李某认为物流公司需要,便以自己的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通大公司交付了货车,但尚有150万元车款未收到。后物流公司成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无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考查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发起人名义签订的合同的处理规则。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李某以自己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合同,物流公司已经成立且通过接受货车的行为实际享有了合同权利,因此债权人通大公司既可以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向李某提出付款请求,也可以依据前述《公司法解释(三)》第2条的规定向已经成立并实际享有合同权利的物流公司主张权利。因此BC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