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7年3月A公司购入B公司30%的股份,2008年5月5日B公司董事会决议分配2007年股利,A公司分得股利150万元。2008年8月A公司取得C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款30万元(A公司持有该股票的时间不足12个月)。2008年10月A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处置了其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的宝钢股份,取得转让收益60万元。A公司财务经理咨询:
问答题
2008年A公司从B公司分回的股利150万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2008年5月5日B公司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A公司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份已经超过12个月,2008年从B公司分回的股利15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008年A公司从C公司分回的红利30万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A公司持有C 公司的股票时间不足12个月,根据税法规定不属于免税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2008年从C公司取得的股票分红款3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问答题
A公司处置宝钢股票取得的转让收益60万元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A公司处置宝钢股票取得的转让收益不属于税法规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入企业利润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