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拟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 )的, 由国务院批准。
30hm2
35hm2
40hm2
50hm2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 征收下列土地的, 由国务院批准:①基本农田; 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 35 公顷的; ③其他土地超过 70 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 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并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