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7.1932年10月颁布的《中华民国法院组织法》规定,普通法院的审级是( )(2016年一综一第44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1932年10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年施行),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