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较大市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适当性审查
   B.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
   C.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作出不批准的决定
   D.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较大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后,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
    《立法法》第63条第1、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因此,省人大常委会有权对较大市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有权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但不能进行适当性审查。《立法法》第69条第3款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因此,公布权不是由省人大主席团行使。所以,A、D项错误,B、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