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以下关于创造性的哪些观念是错误的?
  • A.评价创造性时所说的现有技术仅指申请日前公开发表的国内外出版物,不包括在国内公开使用的技术,后者仅用于评价新颖性
  • B.评价一项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只能将其与一份对比文件单独进行对比,不能将多份对比文件中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进行评定
  • C.如果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肯定也具备创造性
  • D.一项发明具备创造性,则其必然与现有技术存在差异,但一项发明与现有技术存在差异不一定就具备创造性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创造性、现有技术、新颖性的概念 [解析] A.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5款和《专利审查指南2010》2-3-2.1.2“公开方式”的规定,现有技术中包括在国内公开使用的技术,故选项A错误。 B.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2-4-3.1“审查原则”的规定,选项B错误。 C.通常情况下,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说明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中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或者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因而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也应该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或者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所以该从属权利要求也应具备创造性。故选项C正确。 (注意:不过上述情况也存在特例,例如,当申请人在要求一项优先权的同时,还在“在后申请”中将新增加的“进一步的改进方案”作为从属权利要求的。这时由于该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并不包括在优先权文件中,所以该从属权利要求并不能享有优先权。这样在该专利文件的优先权期间公开的现有技术,虽然不能影响独立权利要求的创造性,但是却能影响该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所以《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并没有类似选项C的说法,与此相关的规定是《专利审查指南2010》2-4-3.1“审查原则”中规定:“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其中,“不再审查”的说法和大部分欧洲国家专利审查制度中的规定是一致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从节省审查程序的角度来制定的,因为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大保护范围取决于独立权要求。在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必要再审查这项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但这并不表示该从属权利要求已经具备了创造性。由此可见,如果从更为严格的角度来说,选项C为错误。本题实际上隐含了不包括优先权的条件,从往年的考试真题及标准答案来看,这种出题方式已经成为这类题目的一种出题风格。在此也提醒读者,在掌握理论原则的同时也要注意考试题目的风格。本题同2006年卷一第29题选项B、C。) D.《专利审查指南2010》2-4-3“发明创造性的审查”中规定:“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予以考虑。”由此可见,一项发明具备创造性,则其必然具备新颖性,即与现有技术存在差异。但根据创造性的定义,一件申请若想具备创造性,除具备新颖性以外,若为申请发明则必须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若为申请实用新型则必须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因此,一项发明具备新颖性时不一定具备创造性,同时,一项发明与现有技术存在差异不一定就具备创造性。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