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3年9月,天宝市莲花区某农贸市场个体户贾某涉嫌违法经营。工商局接到举报后,经调查认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遂当场对贾某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以下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46条、第47条、第48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A项正确;
第34条第1款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B项正确;
第34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据此可知,在简易程序中,行政处罚法并未要求处罚决定书必须一律加盖行政机关印章。C项错误;
第34条第3款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D项正确。
注意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中,对于公民、法人的适用条件要求并不相同,需要熟练掌握。另外,在一般程序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行政机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