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3年3月,宇宙公司与银河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银河公司为宇宙公司建房一栋。银河公司与太阳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太阳公司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银河公司收取太阳公司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太阳公司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7年2月,银河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宇宙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宇宙公司辩称银河公司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银河公司的诉讼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银河公司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______
- A.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有效
- B.该《协议》为转包合同,无效
- C.该《协议》为分包合同,有效
- D.该《协议》为违法分包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转包与分包,《合同法》第272条第2、3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根据这一规定可以概括如下:(1)绝对禁止转包;(2)绝对禁止再分包;(3)允许一定条件下的分包,条件是:须发包人同意;只能分包部分工作,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考察本题题干,银河公司根据《内部承包协议》将全部楼房建设工程转包给太阳公司,是被法律禁止的,该《协议》无效。B项正确。
多选题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______
- A.银河公司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 B.银河公司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时未超过诉讼时效
- C.银河公司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 D.银河公司起诉请求解除合同适用特殊诉讼时效规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许多考生一直很迷惑。两者确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如均为法定期间,均旨在维护一定的法律关系。本题中银河公司请求解除合同,即行使其解除权。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故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故C项正确。
多选题
下列关于太阳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______
- A.可以作为原告以宇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 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中,太阳公司对宇宙公司与银河公司之间的争议标的并无实体权利,另外,诉讼的结果——宇宙公司与银河公司之间的承包合同是否解除,将直接影响到太阳公司与银河公司之间约定的履行情况。故太阳公司属于典型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D项正确。
多选题
下列说法何者正确?______
- A.银河公司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B.银河公司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C.太阳公司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D.太阳公司无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优先权,《合同法》第286条有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条规定赋予了承包人法定优先权。本题中银河公司作为承包人享有这种优先权,有权对讼争楼房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而太阳公司并不是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此种优先权。故A、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