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企业为我国的居民企业,2010年经营状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0万元;

(2)产品生产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3)产品销售税金160万元,其中增值税120万元;

(4)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其中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2010年度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2010年度会计利润总额=2500-1100-670-480-60-(160-120)+70-50=170(万元);

(1)广告费扣除限额=2500×15%=375(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0-375=75(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500×5‰=12.5(万元)>15×60%=9(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9=6(万元);

(3)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70×12%=20.4(万元),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0.4=9.6(万元);

(4)税收滞纳金属于不得扣除项目,所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5)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150×2%=3(万元),可全额扣除,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6)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150×14%=21(万元),调增25-21=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150×2.5%=3.75(万元),调增4-3.75=0.25(万元);

综上,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0.25=270.85(万元);

2010年度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