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对于出口商来说,承兑交单托收的风险比付款交单托收的风险大。因为,在付款交单方式下,若进口商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付款,则代收行可以依照托收指示的安排,不向付款人(进口商)交单,即出口商仍然控制着商品单据,即掌握着货物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必要时的代理人或者其他方式处理单据即处理货物,不至于出现货、款两空的局面。承兑交单方式下,一旦进口商承兑了汇票,代收行将按托收指示的规定,将商品单据交给进口商,从此,出口商就失去了对这些商品的控制。倘若进口商在其承兑的汇票到期时拒绝付款,则出口商将很被动。虽然从理论上说,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向进口商追讨货款,但毕竟要牵扯出口商相当的精力和时间,耗费本不应耗费的成本。因此,对于出口商来说,承兑交单方式要比付款交单方式风险大。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避免选择承兑交单方式结算出口货款。在不得不选择承兑交单方式时,要争取以CIF价格条件成交,由出口商办理出口商品的运输保险,同时,出口商还应注意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尽可能地缩短进口商承兑汇票的时间,一般不接受超过90天的出口信用保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