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内容包括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3057—2005)规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必须控制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历史城区道路系统要保持或延续原有道路格局,对富有特色 的街巷,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划定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历 史建筑(群)、文物古迹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界线,并提出相应的规划控制和建设的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合理调整历史城区的职能,控制人口容量,疏解城区交通,改善市政 设施,以及提出规划的分期实施及管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