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 A 向王某租用一栋房屋用于储存生产原材料, 租期为 10 个月。 租房合同中载明:租户在租借期间应对房屋损毁负责。租户为此专门为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 退房 40 天后, 房屋毁于火灾。 A 企业于是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保险事故始终要有可保利益。本案中,租户在所租借房屋发生火灾时已经退房即丧失可保利益。 因此, 发生保险事故时, 合同无效,保险人不履行赔偿责任。
如果租户退房时, 将保单交让给房东, 房东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房东无权索赔。
因为财产保险合同转让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 并由其签字生效。 本案中, 租户将保单交给房主王某并未办理转让手贯, 私下转让行为并未征得保险人同意, 保单转让无效。因此,保险人可以拒绝履行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