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3年3月份年张女士在商场的专柜里为其母亲选购了一件羊毛衫作为生日礼物。羊毛衫上有着羊毛认证机构对其为“纯羊毛”认证标志。2015年4月其母亲穿上后皮肤过敏并有大片灼伤。经过专门机构检测发现该羊毛衫不符合质量标准,不适宜作为人体接触性衣物使用。5月份张女士找到商场专柜,专柜推脱说这是专业机构认证的不会有问题,便不予理会。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故A项正确。
该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本案的受害人为张女士的母亲,故对于商场销售的劣质羊毛衫对张女士母亲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只能由受害人张女士之母请求。故B项错误。
该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C项错误。
该法第57条第3款: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