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各自拥有相互比邻的A、B两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在A地上建有住宅,现乙也准备在B地上盖楼。甲对乙表示:如果乙所建之楼离自己的住宅足够远,以至于完全不会遮挡自己住宅的采光,则愿意一次性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乙表示同意,双方遂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未办理登记。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地役权与不动产相邻关系十分相似,都是存在于不动产上的权利,其目的也都是为了发挥相邻不动产的利用效益。但是二者毕竞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制度,其主要区别在于:①相邻关系为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内容的当然扩张或限制,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地役权则为相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基于合同关系而约定发生的所有权扩张或限制。②相邻关系不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更不是一项独立的物权类型,属于对所有权本身的限制或扩张,与所有权共存,不可能单独地取得或丧失;而地役权则是一项相对独立的民事权利,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③相邻关系是法律对邻近不动产的利用所进行的最低限度调节,其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与扩张程度较小;而地役权作为当事人逾越法定的相邻关系限度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限制与扩张的程度较大,是对土地利用较高程度的调节。④相邻关系中的当事人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时,只要不给邻人造成损失,通常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取得既可有偿也可无偿,并且通常是有偿的。⑤相邻关系的成立,无需登记;而地役权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其成立或者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必须经过登记。《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享有的地役权自双方订立的地役权合同生效起就产生了,登记只是甲对抗第三人的要件。所以A项错误。B项中根据相邻关系尊重甲的采光权是乙的法定义务,但是甲若要享有逾越法定的相邻关系限度内的采光权,则双方之间就转换为地役权关系,地役权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乙收取10万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B项错误。甲乙之间订立的是地役权合同因为没有办理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C项错误。如果乙未遵守约定,其所盖楼房离甲的住宅较近,影响到甲的采光权,甲也可以考虑根据相邻关系向乙主张权利。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