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年 B.2年 C.3年 D.4年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儿科处方保存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处方保存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