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于公司设立时缴付出资40万元,乙、丙则需在公司设立后第二年各自缴付出资30万元。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无特别约定。设立当年,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10万元。下列关于该年度利润分配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股东出资尚未缴足,公司不得分配利润
B、
甲应分得4万元,乙、丙各3万元
C、
甲应分得10万元,乙、丙不得分配
D、
甲、乙、丙应平均分配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由于股东未事先约定利润分配方式,则应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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