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万元,以自己所有但尚未到期的一张汇票质押。乙拿到汇票后,因甲未按时还款,于是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甲为此提起诉讼。请问,乙的行为是否有效( )
A.有效,乙拥有的汇票是合法所有的
B.有效,乙是在行使自己的质押权
C.无效,乙不能以质押汇票背书转让
D.无效,乙并不拥有该汇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票据的质押
《票据法》第35条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因此,本题中,乙可以行使汇票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7条规定:“因票据质权人以质押票据再行背书质押或者背书转让引起纠纷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背书行为无效。”因此,乙虽然可以行使自己的质权,从而行使票据权利,但是其背书转让汇票的行为是无效的,故 C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