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15年卷二第32题)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对于12岁的刘某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他人不得以刘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无效?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A.B.《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据此,选项A、B属于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无效。故选项A、B正确,符合题意。
C.D.《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C属于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人不得以刘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无效,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选项D属于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人可以以刘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无效,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