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某国的船舶满载货物从大连港出发驶往日本, 在航行途中, 货船起火, 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 命令采取紧急措施, 往舱中灌水灭火。 火扑灭后, 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舷行, 船长雇用拖轮, 将货船拖回大连修理, 检修后重新将货物运往日本。 事后经调查, 此次事件造成损失有如下几项:①200 箱货物被烧毁; ②1000 箱货物因灌水灭火受损; ③部分甲板被烧坏; ④雇用拖轮费用; ⑤额外增加的燃料费用; ⑥额外增加的船长、 船员工资。

问题:

问答题

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共同海损的成立要件:
第一,确有危及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迫切的共同危险;
第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合理有效的;
第三,作出的牺牲和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非常的。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本案是否存在共同海损?若无, 为什么?若有, 哪些属于共同海损?

【正确答案】

本案存在共同海损。
属于共同海损的分别是:②1000箱货物因灌水灭火受损;④雇用拖轮费用;⑤额外增加的燃料费用;⑥额外增加的船长、船员工资。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假设本案中的共同海损总额是10万美元, 船舶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为200万美元,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为 300 万美元。请计算船方、货方共同海损的分摊金额分别为多少?

【正确答案】

船方、货方共同海损的分摊金额分别是4万美元和6万美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