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A.《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行政复议的附带性审查中,只包括各项规定,不包括规章。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
B.《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行政机关需要先取证后处罚,在复议过程中不能再自行收集证据。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
C.《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可以撤回申请。复议申请人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原因很多.不排除有些撤回申请是在被申请人施加的压力下违心作出的。为防止上述情形,及时纠正行政行为,申请人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说明理由。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程序注重的是效率,旨在快速解决问题,故一般情况下复议不停止执行。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