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三欲将其对李四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五,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张三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项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 A.张三转让其债权给王五,应当通知李四
  • B.张三转让其债权给王五,该债权有关从权利随之转移给王五
  • C.张三转让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李四之日起发生中断
  • D.张三享有的房地产抵押权可以继续保留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张三转让其债权给王五,应当通知李四,该表述正确,A当选。根据《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因此,B项表述“债权有关从权利随之转移给王五”不当,错误。根据《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本题中,张三转让的债权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李四之日起发生中断,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房地产抵押权作为从权利,应当随主债权转移,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