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唐朝开国元勋裴寂的曾孙子裴景仙索取钱财,累计达五千匹,事发后畏罪逃走。皇帝大怒,召集百官,欲将其当众处斩。本案中,裴景仙累计获赃数量巨大,应当按照“坐赃”罪减一等论处,依律最高只能徒3年,而不应当判处死刑。且裴景仙为开国元勋裴寂之后,裴寂属于八议中的“议功”人员,《唐律疏议·名例律》第九条“请章”规定:“诸皇太子妃大功以上亲,应议者期以上亲及孙若官爵五品以上,犯死罪者,上请,流罪以下,减一等。”同样,《唐律疏议·名例律》第九条“请章”亦对不适用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其犯十恶,反逆缘坐杀人,监守内奸,盗,略人,受财枉法者,不用此律。”据此,裴景仙曾祖为开国元勋,可以适用“八议”中的“议功”,因此对裴景仙可以适用“请”。同时其所犯为“坐赃”,不在“请”的例外之列,所以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分析,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