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实施信用证诈骗。侦查过程中,某地级市公安机关向该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甲、乙、丙三人。其中,甲系省、市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乙系自由职业者;丙系无国籍人士。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检察院查明:乙已怀有两个月身孕。请回答下面问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对人大代表的逮捕应当报相应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许可,根据《高检刑诉规则》第93条第5款的规定,甲作为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对甲实施逮捕应当分别报请省,市两级人大常委许可。因此C正确A、B错误。《高检刑诉规则》第92条第2款规定:“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能直接提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意见。”本案中,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人大代表甲,并没有提出要对甲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因此检察机关在等待人大常委会许可期间,不能直接提出对人大代表甲先行取保候审的意见。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