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到某大学学生宿舍对张某说:“我是王某的朋友,王某现在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是借我的,我现在拿走了。”张某信以为真,便将电脑交给了李某。李某的行为构成:
A项当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李某虚构自己是王某朋友的事实骗取电脑,构成诈骗罪。B项不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李某并非代替王某保管电脑,不构成侵占罪。C项不选。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属于盗窃的行为表现,但李某并非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取得电脑,不构成盗窃罪。D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李某并非通过公开抢夺的手段取得电脑,不构成抢夺罪。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