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述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意义,并提出使其制度化的建议。无
【正确答案】

(1)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①社会主义民主应有之义。

政府统治是经由人民民意及授权而来,政府的权力源于人民,是人民权力的让渡和授予。既然人民权力高于政府权力,作为委托人的人民自然也就能要求政府作出符合人民意志的行为,有权参与国家及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以防止其异化。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人是社会公仆,如果仆人知道一切而主人却这也不让知道、那也不让知道,不能有效地利用政府掌握的信息资源,这就颠倒了主人和仆人的关系,违背了我国国家性质。在我国,现在人民有权要求政府公开其运作过程,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以便公众了解行政权力的行使状况,为评价政府行为提供基本信息支持,让公众能充分发表言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以直接影响政府决策,保证政府忠实执行民。

②有利于公民参与政府管理和科学决策。

一个政府的民主化程度,要看其行政民主化的发展状况和公民直接参与行政的程度。真正的公共行政是以公众的知情权为前提,以参与为主导,以监督为保障。政府有公开信息的义务,公民有依法获取知情的权利,政府与生俱来地负有向国家权力的主人公开其掌握的公共信息的责任和义务,这就要求政府客观、公正、及时地公布有关信息,以便更好地帮助公民对行使行政权的整个过程予以全面监督和客观评判。如果没有信息公开,公民的行政参与也仅是一句空话。

③有效消除“民怨”。

信息公开的实质是利益的共享与转移,很多地方政府把信息公开当作一种“恩赐”而非义务,认识不到信息公开是自身职责和义务的体现,把信息当成自己的“特权”,既不愿主动公开信息,又对公民申请公开信息置之不理,将自己掌握的公共信息资源视为私有财产,不愿与其他部门、人员共享。由此可见,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缺失较为严重。政府是最主要的信息生产者、控制者、使用者和发布者,政府掌握着主要信息传播渠道并基本垄断信息来源,公民很大程度上只能获得经过过滤和处理的信息。由于信息公开必然触及一些人的利益,所以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或抵制,包括公开地反对和消极怠工式的反对。正是由于信息公开不够,公民不知情就会埋怨政府损坏他们的利益,对政府不信任,只有让民众知情才能消除他们的“怨气”。

④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

一切欺诈行为的基础都来自信息不对称,无论是不法分子的欺诈,还是政府官员的贪污和滥用职权,都源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事实证明占据信息优势就会成为强势的一方。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对政府的渎职、贪污、滥用职权行为产生极大的抑制效果,政府信息的充分公开是反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推动政府官员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

⑤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政府信息公开有力规范了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保障了政府改革的进度,并使各项政策都因为有了更为有效的公开而提升了执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政府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依法执政。藉此可以预知,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也必将成为推动各级政府依法执政的重要力量。

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政策稳定、政务公开是现代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公众越清楚地理解政府的政策意图,对未来的预期就越有把握。同时,明确的预期能够鼓励社会的长远投资,也能有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政策只锁在抽屉里由官员随需而用,会增加投资者对日后效益的担

心而缩减投资规模,从而导致企业与投资人追求短期效果,使经济建设的质量及效益大大下降。事实证明,那些吸引投资多、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常常是政府信息公开做得好的地区,是政府最讲信用的地区。

⑦推动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必须推行以人为本政策的阶段,依靠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已走到尽头,“知识经济”已经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经之路。知识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源是知识、智慧与创造力,这种资源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现代政府要以调动智力资源为中心,唯有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社会才能够调动智力资源。

(2)我们经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来推动政府公开“三公”经费的制度化转换:

①转变政府职能,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要树立“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观念,正确履行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同时,政府机关要正确认识自身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摆正自己的位置,转变政府职能,简权放权,把工作重点放在宏观调控以及为市场创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外部条件方面,赋予公民更多的知情权,鼓励公民参与政府的管理和决策事务。

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

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并使之成为政府的一项基本义务。我国已有广州、上海等地区制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地方性法规,但在全国尚无统一的法规。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有关的具体规定仅仅散见部分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使得这些法律规范的效力层次显得参差不齐,适用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不一致或不协调的地方,从而给执法者带来了操作上的难度。具有国家法规性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起草成文,并已进入立法程序。该条例的出台,将大大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进程

③修改《保密法》等法律,科学地界定保密与公开的范围

实现信息的真正公开,必须要过的第一道门槛就是修改和废除不适应WTO与信息社会要求的陈旧规定,打破各种阻碍政府信息自由流动的实际障碍。目前,我国尚存在《保密法》等涉及信息公开的法律和一大批与宪法精神和法律原则相抵触的法规和规定。因此,必须对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相应修改,使其与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协调

④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多种形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我国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普遍将国家秘密扩大化,使得在具体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往往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向公众提供信息。推进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还应建立一套科学的信息机制,开通有效的信息公开渠道,在公共图书馆或档案馆等公共场所设立信息咨询点,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一个信息委员会或信息专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⑤积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步伐

电子政务是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但是,大多数政府的电子政务平台并未得到良好的开发应用。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充分制约着我国电子政府的发展。信息公开是电子政府功能目标实现的信息支持,如果没有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只能是纸上谈兵,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电子政府。实施电子政务工程,必须要按照市场经济和电子政务的要求,对现行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以及行政流程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建设好电子政务网,最基本的、最迫切的是强化政府网站的信息服务功能,丰富政府网站的内容,加快信息更新的速度,扩大网站的链接功能,建立网上政府信息查询检索系统。

⑥加大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宣传新闻媒体具有传播快、覆盖范围广、受众多等特点。在世界许多国家,新闻舆论对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有着很大的监督作用。在我国,新闻舆论和公众监督也是提高党政部门开放程度、促进信息公开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大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不仅能够尽快实现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监督,还有利于切实保证公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这是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前提,也是检验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先进性的重要依据。

⑦改革现行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明确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改革现行的体现官本位政绩考核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合理的、完善的以民为本的政绩考核制度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考核官员政绩的主要依据和标准,逐步培养各级官员形成以民为本、对民负责的朴素作风。同时,要建立奖惩机制,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明确责任,量化标准。

⑧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经费,降低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成本

政府机关应追加政府信息公开经费,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工作正常进行。对于公众查阅、复制政府信息只能收取成本费;对于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后以市场化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再加工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开发,政府机关不得禁止或者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也不得主张政府信息的版权保护或类似保护以收取申请人的其他费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