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作为招标人,就一工程项目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了投标书。后乙公司中标,甲公司向乙公司寄发了中标通知书。下列关于该事例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发投标书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
   B.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时起,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
   C.中标通知书寄出后,甲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修改部分中标项目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D.乙公司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并由分包人对招标人负责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投标书具有要约性质,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性质,故A项正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通知书到达乙公司合同仍未成立,故B项不正确。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故C项不正确。第48条第1款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因此,D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