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持刀欲杀乙,乙与其搏斗,后反手将甲杀死。关于乙行为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乙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B、
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
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D、
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造成他人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修订后的《新刑法典》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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