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①关于A和B选项,省政府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依据《行政许可法》第15条 第2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 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可见,为了 建设全国统一市场,防止地方保护,省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设定企业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不得 设定应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故A和B选项错误,当选。
②关于C选项,国务院部门是否有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权限,依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 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 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第15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 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可见,有权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非经 常性或临时性行政许可的是国务院决定和省级政府的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无权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 可。故C选项错误,当选。
③关于D选项,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的停止实施程序,依据《行政许可法》第2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 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第13条规定,“本法第十 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四)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 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见,如果某一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满足了第13条规定的四个条件之一,则省政府报国 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停止实施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