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关爱学生”的具体要求是( )。
2008 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关于“关爱学生” 方面所规定的具体职业行为要求有:(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 等公正对待学生;(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 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D 项是“爱岗敬业”的具体要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