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患有心脏病,为预防其死后子女之间争遗产,遂立下遗嘱将四间房屋平均分配给四个孩子,并向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后甲认为大儿子不孝,遂订立书面遗嘱,将四间房屋其中两间分配给二女儿,其余两间由三儿子、四儿子平均分配,弥留之际,忽然记起老伴在世时特别照顾小儿子,遂立下口头遗嘱,更改所立书面遗嘱,将原分配给二女儿的两间房中的一间给小儿子,遂逝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多份遗嘱并存时,各个遗嘱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甲所立遗嘱中,虽然口头遗嘱为最后的遗嘱,但是甲并未撤销公证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当以公证遗嘱为准,四间房为由四兄妹平均分配。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