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残疾人使用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120mm
135mm
150mm
160mm
[解析] 《无障碍设计规范》4.4条文解释人行天桥及地道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设置坡道和无障碍电梯。所以对楼梯的踏步要求没有相关规定(2001版规范4.4.4第3条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小于0.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