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给水设备或有浸水可能的楼地面,其防水层翻起高度的要求,错误的是______。
  • A.一般在墙、柱部位≥0.3m
  • B.卫生间墙面≥1.8m
  • C.住宅厨房墙面≥1.2m
  • D.公用厨房需常清洗场所的墙面不小于1.5m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年版)》第二部分第6.2.10条指出:有给水设备或有浸水可能的楼地面,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3防水层在墙、柱部位翻起高度应不小于100mm(卫生间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宜低于1.8m;住宅厨房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宜低于1.2m;公用厨房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宜低于1.5m)。另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第6.3.3条: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的高度应为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
   补充说明:本题如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 367—2015来作答,则B项、C项错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 367—2015第4.5.8条规定:厨房装饰装修不应破坏墙面防潮层和地面防水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地面防水层应沿墙基上翻0.30m。第4.7.14条规定:卫生间装饰装修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防水层应沿墙基上翻300mm;2墙面防水层应覆盖由地面向墙基上翻300mm的防水层;洗浴区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m,非洗浴区配水点处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20m;当采用轻质墙体时,墙面应做通高防水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