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请回答下面(1)-(2)题
多选题
如果杨某提起复议申请,应以何者为复议机关?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适格的复议机关。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卜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是县税务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因此,杨某应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选C。
多选题
如果复议审查认定杨某与厂方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对此复议机关应作何处理?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复议决定的种类。
若经复议认定杨某与厂方是委托代理关系,说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是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因此,ABCD选项均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