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考点] 商标注册程序
[解析] 针对商标异议的程序问题,《商标法》第35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局关于异议的裁定不是终局的,但如果当事人不服,也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而应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中请复审,对复审不服则再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