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条约的保留是指国家或国际组织在签署、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条约时所作的单方面声明,不论措词或名称如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除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或国际组织适用时的法律效果。其有三个方面的含义:(1)保留应在表示接受条约约束时作出;(2)保留可以采用任何措词或名称,其性质属于单方面的声明;(3)保留的效果是排除条约中某些规定对提出保留的缔约方的约束力。允许缔约方的保留,就相当于允许缔约方不履行或更改条约中的某个或某些条款的规定,直接影响到条约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双边条约一般不存在保留问题。多边条约中,通常是大多数缔约方利益和要求的妥协,不能保证所有的缔约方对所有的条款都能满意。提出保留就成为那些利益没有得到充分满足的缔约方在条约范围内寻求补偿的手段。
并不是所有的条约都允许保留,按照国际法院1951年《关于灭种罪公约的保留问题的咨询意见》和1969年《条约法公约》第19条的规定,下列情况不允许保留:(1)该项保留为该条约所禁止;(2)该条约只允许作出一些特定的保留,而提出的保留不在其内;(3)在不属于前两者规定的场合,该项保留与该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不相容。
关于保留,缔约方可以接受也可以反对。按照《条约法公约》第21条的规定,保留只涉及保留方与其他缔约方之间的关系,并不影响其他缔约方相互间的关系。对另一当事方成立的保留,在保留方与该当事方之间,在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条约规定,在其他当事方之间则并不改变这些规定;如果反对方并未反对条约在该方和保留方之间生效,该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则不适用于该两方之间。第22条还规定,除非条约另有规定,保留和对保留提出的反对都可以随时撤回,无须经业已接受保留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同意。但撤回保留和保留的反对都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方,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我国在参加一些多边条约时,也对有关的条款作出过保留。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