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某案件的法庭审理中,旁听的被害人亲属甲对辩护律师的辩护发言多次表示不满,并站起来指责律师,经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无效。法院对甲可以做下列何种处理?( )
A.由审判长责令甲具结悔过
B.由审判长决定将甲强行带出法庭
C.经法院院长批准对甲处以500元罚款
D.经法院院长批准对甲处以20日拘留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审判长无权责令甲具结悔过,法院院长也无权对甲处以15日以上的拘留。因此,应选B、C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