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为了杀害乙,购买一把匕首,在家反复打磨,使匕首锋利无比。后觉得刀杀把握不大,决定改为毒杀,又购买了若干种剧毒农药。后来觉得不够稳妥,改用爆炸方法,为此从外地私下购买了10公斤烈性炸药、数十支雷管,乘长途客车带回家中。最后决定选用枪杀方法,为此偷来1支手枪,将乙杀死在车中。然后将乙的汽车开走,卖给丙。丙向甲索要汽车证照等手续,甲伪造了1套给丙。
多选题
甲有哪些“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危害行为
[解析] “犯罪行为”的个数首先以自然意义的行为为基础,其次要根据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来确定。当一个自然的行为同时又是刑法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如杀人行为时,属于一个“犯罪行为”,既包含实行行为(构成要件行为)也包含预备行为、帮助行为、教唆行为。
多选题
甲构成何罪?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解析] “犯罪”的个数以“犯罪行为”为基础,通常一个犯罪行为(实行行为)成立一个犯罪,但是有时也不一定:①非实行行为(非该当构成要件行为)如预备行为、帮助行为、教唆行为,通常被实行行为吸收,不独立成罪。本题中甲为杀人而进行的磨刀、买农药的杀人准备行为,当甲着手杀乙后,即被其杀人行为吸收,不独立认定为一个“犯罪”。②事后不可罚行为通常不独立评价,也不独立成罪,如甲盗窃汽车后又销赃的,该销赃行为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实行行为,但被包含在盗窃罪中,属于盗窃罪之事后不可罚行为,不单独成立一罪。
多选题
对甲如何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数罪并罚制度
[解析] 犯罪的个数,是处罚(犯罪)个数的基础,通常一罪一罚、数罪并罚。但有时数罪未必要并罚:①当刑法把数个犯罪行为或数个犯罪规定为一罪(一个犯罪构成)时,按照构成要件确定犯罪个数的标准只认为是一罪,不并罚,如绑架又杀害人质的。②想象竞合表面触犯数罪但不并罚。③我国习惯对判决宣告前的同种数罪(包含连续犯)习惯上不实行数罪并罚。④牵连犯、吸收犯即使是不同种数罪,理论、司法从合理性考虑一般也不主张数罪并罚。故甲的非法携带危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因为与其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存在牵连关系,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因为与盗窃后销赃有牵连关系,对此不实行数罪并罚。因为以上因素,犯罪个数与处罚的个数也未必一致。值得注意的是,甲为杀人而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盗窃枪支罪能否也认为是牵连犯,还是对这三罪仅以一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这涉及理论学说、司法实务对牵连犯认定标准的分歧。有学者认为这也是牵连犯,按照这种观点则对这三罪仅以一个杀人罪处罚;也有学者认为这不是牵连犯,须数罪并罚。通说和司法实务大体对这样的三罪实行数罪并罚。